教务处是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的教学行政管理部门,主管学院教学工作、实施教学管理、开展教学改革和建设的职能部门。教务处下设教务科、实训中心、鉴定科、学籍考务科4个职能管理部门。
教务处坚持“以师生为本”的宗旨,秉承“严格管理、服务师生”的原则,在分管副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实施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,在管理中体现服务,在服务中实施管理,为不断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尽职尽责。
教务处按照“民主集中制”原则开展各项教学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建立各项规范的工作制度和科学的办事程序。教务处力求原则性、灵活性和人性化结合,实施教学管理与教学服务,优化教学秩序,提高教学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