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务科是在主管院长与教务处长的直接领导下,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组织教学教务的常务工作,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。
具体的职责范围如下:
1、协调教学工作,参与教学计划的制订、制表,下发教学进程表、课程表、教学任务书,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。
2、负责安排并实施日常教学巡查工作,对上课老师与学生出勤考核统计。
3、排课及课室的使用安排。
4、发放教学用品(粉笔、授课计划用纸、教学案、考勤、成绩本等)
5、登记教师缺课情况,处理临时调课,停课事宜。
6、深入教学第一线,跟踪调查教学状况,做好教学质量测评工作,提出改进意见。
7、负责每周教学日志的收发,做好教师、教辅人员的工作量考核工作。
8、做好教材的征订、购买、入库、发放工作。
9、做好教学档案资料的归档与管理工作。